主题:小产权房有望转正么?大家进来八一八
- 发表于2013-11-07
小产权房交易为何如此火爆
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正因为如此,国家一直明令禁止小产权房交易。但围绕小产权房的利益链条早已形成:买小产权的二手房,通常不限制户口、户型,买家除给房东房款外,只需给村委会一定的过户费,给中介服务费,就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交易。来自独立机构REICO工作室的数据显示,1995年—2010年,小产权房竣工面积总量为7.6亿平方米。显然,目前的“小产权房”面积,肯定远高于这个数目。这也意味着,“小产权房”已成为全社会居民住房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没有办法再在改革过程中继续回避和拖延这个难题。
- 发表于2013-11-07
火爆场面隐藏“清理”危机
从2007年开始,中央多次启动小产权房清理整顿。但由于没有统一的小产权房处理政策,各地对现存小产权房的处理力度并不一致。如此晦暗不明的政策也是长期笼罩在现存小产权房身上的“清理”危机。
如今,针对已售的小产权房,国研中心近日公布的“383”改革设想正在逐渐走热:对已形成的小产权房,按不同情况补缴一定数量土地出让金,解决现存小产权房历史遗留问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表示,补缴土地出让金,解决小产权房的历史遗留问题,比任之处于一个不合法的状态,是一个明显的进步。
调查显示,小产权房在一线城市较为突出,往往随着当地住房商品化,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以新农村建设、城中村改造等名义在房价高涨的情况下获得巨大利益,村集体、农民也想参与房地产增值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小产权房”屡次受到打压,归根到底是盖在农村集体土地上,不能上市交易,造成地方土地出让金或其他税费大量流失。但如没有基层政府参与默许,“小产权房”开发、建设、交易、转手等环节不会如此顺利。
尽管政府三令五申“小产权房不合法”,但是小产权房的面积却一直有增无减。小产权房这一市场“怪胎”为何延续十余年难以“铲除”?根源在于当下中国城乡二元的土地制度剥夺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者改变土地用途获得更高收益的能力。是否该给农村土地赋予和城市土地平等的权利、让小产权房“转正”,这是政府在清理小产权房过程中绕不开的问题。
明智的人会认识到,想维持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小产权房入市,绝对不会以现行的价格入市,而会进行土地价格补偿,补偿金额成为关键。如果补偿额高到与目前商品房市场价持平,小产权房就会失去价格优势。
在做出重大决策之前,我们必须想明白自己能否承担市场变革的后果。因为补偿会造成无数纠纷,现有的土地财政需要由切实的房产税、消费税得到弥补。
综合多方信息,新一轮土地改革重点之一将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一位参与农村经济顶层设计的人士透露,目前不少地方官员都等着农村集体土地入市,甚至连拿地计划都已做好,但实际农民集体土地入市很难一下全面放开。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更有可能把农地入市政策边界描绘出来,真正的操作方向仍要等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明年相关的农村工作文件。目前,土地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做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这一步走扎实,谈农村集体用地流转上市、小产权房问题更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