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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通告下发之日起,卢龙县所有零售药店、诊所暂停向群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药品(包含西药和中药)。
关于暂停零售药店、诊所出售
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药品的通告
鉴于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本土新冠病例,并呈现家庭聚集性的特点,为进一步加强发热、咳嗽人群的管理,有效阻断疫情的扩散和传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卢龙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通告下发之日起,卢龙县所有零售药店、诊所暂停向群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药品(包含西药和中药)。
请出现发热症状人员及时前往卢龙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出现咳嗽、感冒症状的人员及时前往卢龙县医院、卢龙县中医院、卢龙县妇幼保健院及基层卫生院就诊。凡擅自出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药品的药店、诊所一经查实,一律停业整顿!
群众举报电话:0335-7839563(市场监管局)
0335-7138989(卫健局)
卢龙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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