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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秦皇岛全面开展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包括新建商品房、存量房)、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包括预售商品房抵押、存量房抵押、在建工程抵押)、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215号),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321号), 市政府办《秦皇岛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规定,按照“放管服”的要求及网络信息数据共享、便民利民的原则,将全面开展房屋网签备案、交易资金监管和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开展开展房屋网签备案工作。具体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包括新建商品房、存量房)、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包括预售商品房抵押、存量房抵押、在建工程抵押)、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二、全面开展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工作。除政策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交易双方全部成交价款均纳入监管范围。
三、全面开展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工作,加强楼盘表备案和面积管理。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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