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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产税若不向存量房开刀可能会造成既得利益固化

发表于2013-05-28

其一,针对增量还是存量?针对增量,固然能减少改革阻力、便于试点和扩容起步;但如果长期回避存量,则可能造成既得利益固化。一些人认为,如果改善居住条件的正当诉求要交税、拥有多套房的富人却不征,这是在制造新的税收不公平。尤其是对大量空置住宅,更不能任其长期低成本甚至“无成本”地占用土地资源。

如果向存量房“开刀”,将实实在在触动多个阶层的利益,如何把握力度与节奏,需要智慧和勇气。


发表于2013-05-28

其二,新增税收用于何处?国际经验表明,当社会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营业税、增值税等间接税应该缩减、控制,而所得税、房产税等直接税可以逐步开征。但现在社会对新增税种有抵触,一个原因是税收使用不够透明,离真正的公共财政还有差距。有人甚至担心房产税成为“苛捐杂税”,会助长“吃饭财政”。

试点阶段,房产税主要用于保障房建设。应该说这是临时性的制度安排。一些专家建议,扩容以后,必须要就其如何“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作出长远的制度设计。


发表于2013-06-04
引用:xinfang33432 在2013-05-28 15:00:12写道:原帖
日前公布的《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此表示,“今年会有具体动作”。
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是近年来最受关注的税制改革之一。虽然如同雾里看花,但却吸引了各方目光。从楼市调控、地方财政和收入分配等诸多方面,外界对房产税试点寄予了多重期待。

 

发表于2013-06-06

希望国家能够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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